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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孟子的“治人”之“治”
作者姓名:骆长禄
作者单位:西电公司高中
摘    要: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是人类社会由野蛮进入文明,由落后进入先进的重要标志。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孟子,就对这一社会分工表示肯定和支持。他说:“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但是,长期以来,有许多学者专家,包括《孟子译注》的作者杨伯峻先生在内,都把“治人”之“治”解释或翻译成“统治”之意。众所周知,“统治”是指一个阶级凭借政权对另一个阶级行使支配权,用这一词语表达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的关系是准确的,但要用它表示劳心者与劳力者,即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关系,不但与“治人”之“治”的本意相悖,更与孟子的原意相悖。 孟子的这一名言,出自《孟子·滕文公章句上》,是孟子与陈相辩论有关劳心与劳力的社会分工时,由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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