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从抽象到具体的辩证思维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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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菊华.略论从抽象到具体的辩证思维方法[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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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菊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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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抽象和具体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认为,认识过程是由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这两个阶段组成的;感性认识的特点是它的生动性和具体性,理性认识的特点则在于它的间接性和抽象性。因此,人们常常把具体和抽象用来作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区别的基本标志。本文所要探讨的抽象和具体不是指这个意思,这里所说的抽象和具体是辩证逻辑的范畴。辩证逻辑不研究感性认识,只研究理性阶段中辩证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因而抽象和具体也只限于理性思维范围内使用,属于主观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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