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服教育不是万能的 惩戒教育是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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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立平.说服教育不是万能的 惩戒教育是必要的[J].西北职教,20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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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立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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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白河县职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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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师法》明确规定:“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该呼声越叫越响。“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成了教师一切教学行为的最高宗旨.基于这种背景,“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尊严”就成了违纪学生的挡箭牌。但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有利必有弊,因为这些规定缺乏度和量的限定,在实际操作中,成了教师的“紧箍咒”,而咒语掌握在一线教师之外的人手中。近年来,教师因为批评,惩戒违纪学生被告上法庭甚至失去工作的大有人在(还有的教师被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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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惩戒教育 说服教育 《教师法》 体罚学生 违纪学生 教学行为 人格尊严 一分为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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