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生命教育贯穿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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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厚刚,张延华.将生命教育贯穿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2,28(1):6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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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厚刚 张延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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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华中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2. 华中农业大学学工部,湖北武汉,4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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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北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研究会课题“心理健康视野下大学生生命教育研究(P1112D10)”;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专项研究项目“大学生生命教育资源开发与实践研究”(2012Z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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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部分大学生因为不科学的生命观引发的心理困惑和生命困顿,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时代问题和社会问题,加强大学生生命教育刻不容缓。在高校目前的课程体系里,对在校大学生进行自觉、系统的生命教育最恰当的主渠道就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就"基础"课教学中的生命教育进行了探讨,提出将生命教育主线贯穿"基础"课教学的全过程,并阐述了"基础"课教学何以能够承担生命教育任务,分析了如何使"基础"课教学真正承担起生命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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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学生 生命教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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