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标准下的诗歌教学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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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兴玉.新课程标准下的诗歌教学十法[J].师道,2007(5):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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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兴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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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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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语文课程标准》要求:“学生要具有独立阅读的能力,注重情感体验,有较丰富的积累,形成良好的语感,受到高尚情操与趣味的熏陶,发展个性,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诗歌的教学,最能体现这个目标要求。诗歌教学,应该强调诵读,注重文本的理解,使用多样的教学方法。诵读的确应该放在第一位。“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名言警句,内涵便是强调诵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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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诗歌教学 新课程标准 《语文课程标准》 独立阅读 情感体验 高尚情操 发展个性 精神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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