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之故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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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东北林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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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对国家重点保护的树木设置了单独罪名,体现了刑法领域对重点保护森林的保护。正是由于重点保护植物的特殊性,导致国家司法机关对行为人主观认定难,裁判结果出现争议,司法公正性受到质疑。因此,笔者从现实案例出发,以分析现行刑法中对故意的规定为基础,提出当行为人知道或者很有可能知道自己实施的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期望或者放任这种行为的产生,主观上就构成了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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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故意 认知因素 意志因素 |
On Intention of Illegal Logging of Plants Protected by National Priorities Offenc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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