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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与法
摘    要:我的女儿13岁,一天,邻居刘某让她帮忙照看一会儿3岁的女儿,说给付“工钱”。没料到,我的女儿一疏忽,邻居的小孩搬倒了暖水瓶,双臂被大面积烫伤,花了很多钱。刘某让我也出一些医疗费。请问:这件事我的女儿是否也有责任?浙江省鲁彩霞鲁女士:你的女儿在邻居的要求下帮忙照看小孩,但由于你女儿的疏忽,致使邻居的小孩双臂大面积烫伤。虽然你的邻居说过是“给付工钱”的,但因你的女儿只有13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事先又没有经过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你们的同意,因此该雇佣行为系无效的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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