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元散曲中恋情类作品的语言表达方式——兼对"代言体"的一种解读
作者姓名:姜汪维  龙晓滢
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云南大学文学院
摘    要:一般认为文学发展到戏曲的时代,其语言表达方式便完成了从叙事体向代言体的转变。但是,元代恋情类散曲的语言表达方式却需要作具体的分析,其中非代言与代言的形式均有之。因此,本文对这一类作品的语言表达方式进行了三类划分,并对其形成原因及特点作了简要的分析。

关 键 词:元散曲  代言体  恋情类
文章编号:23880274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