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平等”等私权利在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中的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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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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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广西桂林5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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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受地理文化环境及奴隶制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古代西方很早就开始谈论“自由”、“平等”等理念,表明古代西方法学家对个人主体权利的重视。比较中、西方法律文化思想,可知“自由”、“平等”观念在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中的缺失,古代中国缺乏个人主体意识。因此,应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增强个人主体意识以及促进法律对个人权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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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由 平等 自然法 个人主体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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