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得妾以其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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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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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中文系,江苏,苏州,215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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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周易》“鼎”卦初爻爻辞为 :“鼎颠趾 ,利出否 ,得妾以其子 ,无咎。”王弼注 :“凡阳为实而阴为虚。鼎之为物 ,下实而上虚。而今阴在下 ,则是覆鼎也 ,鼎覆则趾倒矣。否 ,谓不善之物也。取妾以为室主 ,亦颠趾之义也。处鼎之初 ,将在纳新 ,施鼎以出秽 ,得妾以为子 ,故无咎也。”孔颖达疏 :“妾者 ,侧媵 ,非正室也。施之于人 ,正室虽亡 ,妾犹不得为室主。妾为室主 ,亦犹鼎之颠趾而有咎过。妾若有贤子 ,则母以子贵 ,以之继室 ,则得无咎 ,故曰‘得妾以其子 ,无咎’也。”朱熹《周易本义》 :“鼎未有实而旧有否恶之积也 ,因其颠而出之 ,则为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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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得妾以其子“ 释义 《周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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