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宜释作“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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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康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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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两小儿辩日》一文,最后一句话是“孰为汝多知乎”。对其中的“为”字,课本注解的是“为,以为、认为”。(见修订本初中语文第一册注②)笔者认为,这样解释缺少根据,实属臆断,在此,“为”应看作“谓”的通假字,也就是现代汉语“说”的意思才较合适。理由如下: 第一,“为”释作“认为”使同一条注解中的翻译和解词互相矛盾: 注解中先把“孰为汝多知乎”翻译成“谁说你多智慧呢”,显而易见,这是把“为”翻译成“说”了。但随后又解释说:“为,以为、认为。”那么,这个“为”到底是应解释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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