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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法律审视
引用本文:吕清正.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法律审视[J].教学与管理,2012(34):40-42.
作者姓名:吕清正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法学院
摘    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一直颇具争议,社会影响功过参半。正面效应在于,在职教师利用课外时间补习,可以强化成绩优异学生的知识,也可以帮助成绩欠佳的学生补缺补漏,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课堂教育无法因材施教的缺憾。我国优秀的教育资源比较匮乏,尤其是中小学教

关 键 词:在职教师  家教  利用职务之便  教育资源  教学质量  规范性文件  学生  地方性法规  法律  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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