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原因自由行为的处罚对象 |
| |
引用本文: | 蔡红芹.试析原因自由行为的处罚对象[J].科协论坛,2007(8):263. |
| |
作者姓名: | 蔡红芹 |
| |
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江苏南京210097 |
| |
摘 要: | 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是大陆法系国家的一个重要刑法理论,许多国家对于其行为的可罚性都予以了肯定。对于原因自由行为的处罚对象,笔者主张,单独意义上的原因行为或结果行为都不是刑法处罚的对象,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考虑才能正确理解原因自由行为的处罚对象。
|
关 键 词: | 原因自由行为 实行行为 原因行为 结果行为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