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科学合理的地下水防渗措施是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落角点,地下水污染防渗是针对可能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区域进行的,建设项目的场地区可划分为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地下水导则对地下水分区防渗提出了两个层次的要求,有污染控制标准或者防渗技术规范的行业,水平防渗必须按照相应标准或者规范"分区"进行,无相关标准或者规范的其它行业,应根据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征,将场地区的污染控制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或者简单防渗区进行分区防渗,若包气带防污性能为弱,则防渗分区至少为一般防渗区,包气带防污性能为"弱"的项目占多数,因此多数项目只包括一般防渗区或者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实质与非污染防治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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