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代表人诉讼与集团诉讼之比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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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葛俏.我国代表人诉讼与集团诉讼之比较分析[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1,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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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葛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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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沈阳,11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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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解决主体众多与诉讼空间容量之间的矛盾,达到诉讼经济的目的,各国都纷纷建立群体性纠纷解决制度,如美国的集团诉讼、德国的团体诉讼、日本的选定当事人制度,以及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等.随着群体性纠纷的大型化,各国民事诉讼相互影响和相互借鉴的趋势亦在加强,有鉴于此,这里通过对集团诉讼与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比较分析,从而提出完善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对策,以期对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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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团诉讼 代表人诉讼 比较 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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