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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事法为视角完善我国的核恐怖主义犯罪立法
引用本文:李艳霞,李涛.以刑事法为视角完善我国的核恐怖主义犯罪立法[J].平原大学学报,2008,25(2):28-31.
作者姓名:李艳霞  李涛
作者单位:1. 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医学人文学院,山东烟台,264003
2. 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摘    要:随着恐怖活动的不断升级,恐怖主义利用核等放射性物质进行恐怖袭击已成为我们面临的现实威胁,联合国大会于2005年4月通过了<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为预防和惩治核恐怖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鉴于此,应当将危害性极大的核恐怖主义犯罪化,并应制定惩治核恐怖主义犯罪的具体罪名和刑罚,设立专门的机构,遵守特别的程序,加强国内监管和国际合作以更有效地预防核恐怖主义犯罪.

关 键 词:刑事法  核恐怖主义犯罪  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
文章编号:1008-3944(2008)02-0028-04
修稿时间:2007年1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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