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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综合素质 担起监督职责
引用本文:隋安辉.提升综合素质 担起监督职责[J].新闻传播,2011(5).
作者姓名:隋安辉
作者单位:大兴安岭广播电视台;
摘    要:一、正确理解舆论监督的内涵实施正确有效的舆论监督,是广播电视应有的社会功能,是广播电视工作者义不容辞的政治和社会责任。舆论监督的生动实践也迫切要求类似于《新闻法》或《舆论监督法》等法律条文的尽快出台。因为眼下,对舆论监督的主体、对象、目的等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存在着种种误区乃至错误的认识,因此,要求新闻从业人员应正确理解舆论监督的内涵。从舆论监督的主体看,舆论监督的真正主体应是党和人民,而不应是传播媒体或新闻从业人员,这是我国新闻事业的性质和广电工作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舆论监督作为传播媒体行使的一种公共权力自然也不例外。

关 键 词:社会功能  广播电视工作者  正确理解  新闻从业人员  传播媒体  实践问题  舆论监督法  社会责任  公共权力  批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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