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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为动物福利立法
引用本文:王远征,刘丹丹.我国应为动物福利立法[J].科教文汇,2006(6).
作者姓名:王远征  刘丹丹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武汉430060
摘    要:最近频繁出现的一些残酷虐待、故意伤害、肆意折磨、无端欺辱动物的非道德行为,引起了国民的震惊和极度的不安!“动物福利”也由于上述现象和问题得到我国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当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而目前我国的工作动物、经济动物、实验动物、娱乐动物还没有法律地位。我国应该尽快为动物福利立法。

关 键 词:动物福利  虐待动物  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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