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应学会合理"克隆"版式——关于电视节目版权之争的再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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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丽臣.电视节目应学会合理"克隆"版式——关于电视节目版权之争的再讨论[J].新闻记者,2007(2):5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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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丽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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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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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在全国热播的东方卫视《舞林大会》节目,在拿下巨高收视率的同时也收获了官司。2006年10月,因涉嫌“克隆”侵犯BBC名牌节目《与星共舞》版式,其在华版权购买者世熙传媒宣称要将之告上法庭。~①这次的版式“克隆”侵权之争,使我们不得不再次面对这个曾被热烈讨论过却无疾而终的话题——如何对待电视节目的版式“克隆”。电视节目种类繁多,“克隆”节目版式的现象相当普遍,如国内许多青春偶像剧就是从日韩剧“克隆”而来。限于篇幅,笔者仅以“克隆”现象最为严重的电视综艺节目为例,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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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克隆” 电视节目 版式 版权 学会 电视综艺节目 青春偶像剧 东方卫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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