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制度进路辩护--反驳科恩对罗尔斯的一个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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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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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无锡,214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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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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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罗尔斯主张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首要主题。实现社会正义,需要寻求恰当的正义原则规范社会制度,而个人的正义责任仅仅在于服从和维护这种正义的制度。科恩对制度进路提出批评,认为规范社会制度的原则同时也适用于个人行为,就促进社会正义而言,制度并不占据特殊地位。然而,科恩的反驳并没有削弱制度进路的合理性。通过分析和回应这个批评,我们可以更加充分地理解制度、行为和社会正义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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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制度 行为 社会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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