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生受育的目的 |
| |
引用本文: | 戴建安.论学生受育的目的[J].无锡教育学院学报,2000,20(2):41-42,59. |
| |
作者姓名: | 戴建安 |
| |
作者单位: | 洛社师范学校,江苏锡山214100 |
| |
摘 要: | 学校德育目标的确立,除应考虑社会需要的满足外,也应考虑学生个人需要的满足。学生之所以接受德育,首先是把道德实现美好愿望的工具来使用的,继而把道德视作愿望的组成部分,再把道德的追求视作愿望本身。因此,要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教师应充分发掘工具性受育目的及其指导下的道德行为的积极意义,在满足学生追求肯定性评价愿望的基础上,帮助学生建立起积极行为和美好愿望之间的高相关,从而把道德内化成美好愿望的构成而形成学生的品德。
|
关 键 词: | 学生 受教育目的 德育目标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