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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曹魏屯田制中的“分田之术”
作者姓名:施光明
摘    要:《三国志·魏志·任峻传》注引《魏武故事》载曹操屯田令曰:“及破黄巾定许,得贼资业。当兴立屯田,时议者皆言当计牛输谷,佃科以定。施行后,祗白以为僦牛输谷,大收不增谷,有水旱灾除,大不便。反复来说,孤犹以为当如故,大收不可复改易。祗犹执之,孤不知所从,使与荀令君议之。时故军祭酒侯声云:‘科取官牛,为官田计。如祗议,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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