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陶案是西汉中期以后汉墓中较常见的器物,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多将陶案及其为代表的"案、杯、盘"的器物组合认定为祭祀墓主所使用的祭器。本文通过梳理洛阳汉墓中出土的各类型陶案发现,陶案多在等级较高的多室墓中使用,其使用情况具有一定的阶层差异,这明显与汉代普遍流行的墓地祭祀的情况不同。结合历史文献,通过对陶案的形制分析,发现其明显具有模仿实用漆木案特点的明器特征。通过对几座典型墓葬进行墓内情景的复原研究,对陶案的器物性质和作用及其所在空间的重新审视,本文认为洛阳汉墓中的陶案及其为代表的器物组合的性质应是供墓主宴饮所使用的明器,而非以往学者所认为的用于祭祀墓主的祭器。其所营造的空间应为宴饮空间而非祭祀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