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大学章程的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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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永莉,马兴彦.试论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大学章程的制定[J].北京教育(高教版),20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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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永莉 马兴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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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印刷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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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北京印刷学院2013年发展规划课题“北京印刷学院章程制定与实施研究”(项目编号:24360113005)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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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法制定大学章程并严格按照章程治理,既是大学设立、运行、发展合法性的前提,也是建立现代大学治理模式的重要制度保障,已成为各高校不可回避的时代议题。然而为数众多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尚未制定本校章程,处于无章而行的状态,这不符合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加快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尽快加以改变。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在制定本校章程时要注意把握独特性、民主参与、配套健全、程序合法几个原则,要明确差异,突出特色,力避章程雷同;要广开言路,体现各方利益诉求;还要制定一系列相关配套细节,健全章程的程序性规定,确保章程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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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应用型 本科院校 章程 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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