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评定和答辩工作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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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考核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及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指导毕业论文指导答辩工作由主考学校组织实施。为做好毕业论文指导、评定与答辩工作,主考院校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毕业论文评定委员会、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主考院校的毕业论文工作。毕业论文评定委员会与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职责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暂行办法》第七条执行。二、毕业论文撰写目的通过撰写毕业论文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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