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法中公众参与原则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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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娜.关于环境法中公众参与原则的思考[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1,24(7):7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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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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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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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是社会生活民主与法治的一个窗口,该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公众参与成为环境法律的一项原则已有数年,相关法律法规也已出台实施。但是从实践来看,公众参与现状却没有达到法律与社会预期,表现在立法上公众参与的实施细则缺乏,环境信息公开流于形式,环境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环境侵权的司法救济缺失,公民的环境责任意识不强等。我们根据我国当前环境公众参与的不足,从环境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公民自身等角度,对完善该原则作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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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众参与 意义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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