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少年的分类心理矫治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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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邬庆祥.违法少年的分类心理矫治方案[J].思想理论教育(上半月综合版),2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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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邬庆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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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研究所 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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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违法少年是指实施了我国法律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年龄在14-18岁的少年人。他们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主要为偷窃、抢劫、打架斗殴、侮辱女性等。我国各地的少年管教所、少年教养所、工读学校、流浪儿童的管理机构和某些中小学承担了教育矫治违法少年的任务。与成年违法犯罪者不同,违法少年一般犯罪意识不深,思想观念又有较大可塑性,只要教育帮教措施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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