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实施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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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息产业部近日发布《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指出,上网用户使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要对所发布的信息负责,违法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英文简称为 BBS,在其上面发布的信息俗称“贴子”。 规定指出,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开展服务活动和上网用户使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根据这项规定,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部申请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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