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声乐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与业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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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汤红娜.论声乐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与业务能力[J].教育与职业,2007(5):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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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汤红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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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河南,郑州,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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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声乐教师是以教导学生如何运用好自己的嗓音,如何掌握和表现人声艺术,以及教导学生如何理解、处理、表现不同风格声乐作品为职责的教育工作者.声乐教师在声乐教育中起主导作用.一个合格的声乐教师应该忠于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过硬的业务能力,同时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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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声乐教师 基本素质 业务能力 声乐教师 基本素质 工作责任心 职业道德 业务能力 教育事业 作用 声乐教育 教育工作者 声乐作品 风格 处理 艺术 表现 嗓音 运用 学生 |
文章编号: | 1004-3985(2007)05-005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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