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的接管——公立高等学校的接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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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渭昌.高等学校的接管——公立高等学校的接管[J].高等教育研究,19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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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渭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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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民党统治时期,我国高等学校按其主办单位分为国立、省(市)立、私立三种情况。国立大学即由教育部设立的学校;由省或直辖市设立的大学称为省立或市立大学;由私人或法人设立的大学称为私立大学。鉴于国民党政权垮台后,原国立和省(市)立高等学校已无经费来源和主管部门,因此在接管时,我们先接管国立或省(市)立高等学校,亦统称为公立高等学校。对私立高等学校则暂缓接收。本文介绍公立高等学校的接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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