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饮食4定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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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玉周.安全饮食4定律[J].健身科学,2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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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玉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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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食物一旦煮好应立即吃掉。食物冷却至室温后容易滋生细菌,食用在常温下已存放四五小时的煮过的食物最危险,而且食物在室温下存放的时间越长,危险性越大。2.食品特别是家禽、肉类和牛奶等,必须彻底煮熟才能食用。3.食物煮好后常常难以一次全部吃完。如果需要把食物存放四五个小时,应在高温(接近或高于60℃)或低温(接近或低于10℃)的条件下保存。4.存放过的熟食必须重新加热后才能食用。安全饮食4定律@陆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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