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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标点的遗嘱
作者姓名:孙民立
摘    要:<正> 从前,有位少年,在几岁时就死了母亲,姐姐已经出嫁,另立门户了。父亲已有六十多岁,所幸家中还有点家产。父亲生病临死前,把幼儿托付给女儿、女婿抚养,并立下书面遗嘱。因为有了老人的遗嘱,少年受到姐夫和姐姐的尽心照料,也日渐长大成人。少年到了十几岁后,就向姐姐、姐夫问起家里财产的事,姐夫他们不但不提财产的事,还把少年赶出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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