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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危险性”在逮捕中的适用
作者姓名:郭瑞童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摘    要:对作为实施逮捕必要性条件的"社会危险性"给予明确界定,是新刑诉法关于强制措施规定的重大改进。刑事诉讼法对社会危险性的规范化规定,不仅对在适用逮捕时正确理解、合理认定、准确把握这一条件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防止逮捕权滥用,实现保障人权和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亦有关键性作用。

关 键 词:社会危险性  逮捕必要性  适用价值  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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