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代行会到民国同业公会行规的变化:以习惯法的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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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雪梅.从清代行会到民国同业公会行规的变化:以习惯法的视角[J].历史教学(高校版),2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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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雪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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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四川成都6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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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清代到民国,工商同业组织经历了从行会到同业公会的变化,其行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表现在对行规的议定审核,及其内容、执行方式、对国家法律的补充作用、法律效力等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表明:清代由于国家商事法规的缺失,以行规为主的商事习惯法占据主要地位;进入民国,随着近代商事法规逐步完善,行规作为习惯法虽仍起着重要作用,但其力量呈减弱趋势,政府在给予其支持的同时,加强了对其管理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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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会 同业公会 行规 习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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