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引用本文:杨晓青.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J].成人高教学刊,2004(4):20-23.
作者姓名:杨晓青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    要:从计划经济时代的法律体系转变到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场深刻的改革。笔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即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规范体系。其具有以下显著特征:法律体系存在内在的协调和统一性;法律体系内部存在差别,表现为不同的法律部门,立法部门的体系越接近于法律部门的体系,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就越准确,调整效率也会大为提高;法律体系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发展变化性,其发展与经济关系的发展有直接的关系,其变化是由量变的积累转为质变;法律体系的形成,需要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缺一不可。

关 键 词:法律规范体系  协调和统一性  法律部门划分  相对稳定性和发展变化性  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