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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地保证金利息流向应透明
引用本文:耿海军.拍地保证金利息流向应透明[J].中国新闻周刊,2010(10):8-8.
作者姓名:耿海军
作者单位:河北威县
摘    要: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开发商今后在拿地时一律按照底价的20%缴纳保证金。成交后,需在一个月内缴清成交额50%的首付款。对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

关 键 词:保证金  利息  国土资源部  开发商  首付款  成交额  缴纳  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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