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点建设管理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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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旭东.文化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点建设管理与服务[J].图书馆工作,201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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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旭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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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文化共享工程安徽省级分中心,安徽合肥2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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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10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8号)《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要求: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应包括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和管理用房,文化站要通过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我省根据文化部要求,共享工程乡镇基层点与乡镇综合文化站统筹建设,所有乡镇文化站建成后即开通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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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乡镇文化站 文化共享工程 建设管理 基层服务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9年 功能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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