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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摘    要:所谓“高利贷”是指相对于银行贷款利率而言的高利率借款。人民法院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限制高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 (一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 4倍 (包含利率本数 )。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 )出借人明知借贷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应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芸 )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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