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出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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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喜仁.镇平县出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J].中国培训,2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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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喜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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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镇平县出台了《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并轨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坚持“敞开接收,大力招揽”的原则,积极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尤其是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回(来)镇平就业。对于回(来)镇平县就业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实行优惠政策,不但在住房、进修、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照顾,而且不受编制及年度增人计划限制,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和意愿,可到除党政机关外的其他任何单位就业。对注册登记的各类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原则,通过县人才市场,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一律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接收的毕业生,一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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