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文明校园建设,是高等学校优化育人环境、促进良好校风学风形成的有效途径,是衡量高校整体办学水平的重要方面,也是全面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重要措施。 1991年至1993年间,国家教委先后对华中理工大学、清华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13所直属高校进行了文明校园建设的检查评估,并对各校所取得的优秀成绩予以表彰和奖励。这些学校在文明校园建设中,通过综合治理,改善环境,强化管理,学校的校园环境、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都有了显著的改观,师生员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整个学校处于蓬勃向上、促人奋进的氛围之中。实践证明,文明校园的建设与评估,对增强学校的凝聚力,提高学校的综合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此,国家教委将继续在直属高校范围内开展文明校园建设的检查评估工作,并以获“文明校园”称号作为直属高校申报“211工程”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以促进直属高校坚持不懈地抓好文明校园建设,使学校的校风学风建设不断取得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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