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以致用”另一“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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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帆.“学以致用”另一“解”[J].人民教育,19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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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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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以致用。如果学而不能用,即使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也属枉然。但“用”者似用两端,一是着眼于实用的“用”;另外一种,无以为名,姑且称之为受用的“用”罢。我之所以想到这个问题,是因为有感于一些同志学习太讲究“实惠”;过于考虑“收支平衡”,急于立竿见影,而没有想到长远受益。比如,对大学外文系以外的文科学生学外语,长久以来就有种得不偿失的说法:反正毕业之后不搞外事或翻译,对我的专业也难派用场,不如把学外语的时间拿来多学点专业知识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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