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明确任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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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劳国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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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教育局 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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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92年11月在长宁区召开上海市中小学法制教育现场经验交流会以来,本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具体表现在:1.法制教育制度化。按照1992年11月大会上提出的“统一管理,分别实施,条块结合,分类指导”的原则从市、区县到乡镇、街道、社区、学校逐步健全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保证工作网络,定期共同分析,研究法制教育和综合治理工作,分析现状,研究方法,制定措施。逐步做到制度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如:各区县、校相应制定《法制宣传员制度》、《学法笔记制度》、《知识考核与行为规范考核并举制度》、《每月每校统计制度》、《后进生帮教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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