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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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立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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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性质。何谓商品房预售合同,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因而,理论上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性质的认识,还存在着许多不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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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品房预售合同 买卖合同 约定 所有权转移 交付 标的物 定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书面协议 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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