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聘任制后教师去留的主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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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同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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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邯郸市第一财经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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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聘任制是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后新型的用人制度。学校聘任教师的基本依据不能是唯一的,即不能完全由学生说了算,更不能用教师某一方面的独特之处来决定教师的去留。而应当采用一系列的综合性科学判断标准,经过一定权重分析后,再决定教师之是否聘任。聘任制应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教育指导思想。一、教师教学工作的质量考核结果教师教学工作质量是教师教学活动效果的重要体现形式,包括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考核、主管领导对教师工作的考核两部分。其中,课堂教学考核是检验教学质量、体现教学风格、展示教师才华的主要场所,也是决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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