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规划 落实措施 建阳县争取五年达到国家师资培训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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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建阳县教师进修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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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并且强调指出:“建立一支有足够数量的、合格而稳定的师资队伍,是实行义务教育、提高基础教育水平的根本大计。”“要争取在五年或者更长一点的时间内使绝大多数教师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在此之后,只有具备合格学历或有考核合格证书的,才能担任教师。”根据这一要求,福建省建阳县从全县小学教师的具体情况出发,已拟定出小学师资(1985—1990)培训规划。规划要求,培训小学师资坚持以在职、业余、自学为主,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分期分批、县,乡(镇)分级负责的办法,通过在职函授、离职进修和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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