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明确培养目标 造就新型农民
作者姓名:雷建伟
作者单位:思茅农业学校 思茅
摘    要:<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六条对教育方针的表述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对教育方针中培养目标的具体阐述。当然,它是针对各级各类学校而言的,不同的学校应该有不同的、更为具体的培养目标。农业中专学校要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革的需要,必须根据《决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