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我国民事庭前调解制度的重构——以法院附设人民调解的引入为视角
引用本文:祝嘉骏.论我国民事庭前调解制度的重构——以法院附设人民调解的引入为视角[J].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1):64-68.
作者姓名:祝嘉骏
作者单位: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广州510320
摘    要: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对庭前调解的规定,但立法现状与其立法目的之间存在严重冲突,需要进行重构。法院附设人民调解,属于法院附设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即法院附设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其符合庭前调解制度的立法目的,因此在重构的过程中应当将其引入。而在具体的程序设置等方面,我们可以借鉴美国法院附设调解制度的一些做法。

关 键 词:庭前调解  ADR  法院附设人民调解  保密原则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