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立法语言的失范与修辞(下)
引用本文:黄震云,张燕.立法语言的失范与修辞(下)[J].丹东师专学报,2014(1):98-105.
作者姓名:黄震云  张燕
作者单位:[1]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北京102249 [2] 中华女子学院对外汉语系,北京100101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09yjazh102)
摘    要:通过我国已经颁布的二百三十多部有效法律的全面研究,发现我国的法律失范主要有八个方面:(一)标点符号;(二)词汇;(三)语法;(四)语义;(五)文字;(六)概念术语;(七)行文款式;(八)逻辑。论文还就法律失范的八个方面分别举出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并给出失范的名称和原因,为法律的理解、修订、司法和法典化建设提供支持,希望能够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法治社会的建设。

关 键 词:中国  法律失范  理由和名称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