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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同姓不婚观考索
引用本文:刘晓东.先秦同姓不婚观考索[J].韩山师范学院学报,1999,20(4):34-38.
作者姓名:刘晓东
作者单位:韩山师范学院政史系 潮州
摘    要:近现代学者根据《国语·晋语》认为,先秦古人为防乱灾而坚持同姓不婚,此即“畏乱灾”说。该文认为:原文与同姓能否婚配并无关系,它另有所指。当时,同姓不婚的理由大致有三:1.不明其究的婚育戒条;2.“防淫佚、耻与禽兽同”的伦理原则;3.结交异姓、阜利己姓的客观需要。其中第2种理由是最主要的,它奠定了中国古代长期严格同姓不婚的思想基础。

关 键 词:先秦  同姓不婚观  婚育戒条  伦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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