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立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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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纪森.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立法目的[J].职教论坛,2012(25):7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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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纪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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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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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职业教育法》立法目的的确定,必将深刻影响着整部法律的面貌以及实际运行的效果,而含混和不明确的立法目的则势必导致法律文本的松散和缺乏指向。《职业教育法》的立法目的定位为通过规范的教育过程,使受教育者获得进行职业活动必须的职业技能、知识和能力(职业行动能力)。同时,还应使获得必要的职业经验成为可能。《职业教育法》有必要在法律上确立技术本科的地位,为技术本科教育的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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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立法目的 职业技能 以人为本 双元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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